相关青年教师:
为更好支持青年教师顺利开展科研工作,培养青年人才拔尖出峰,推动澳门金都科研创新能力和人才培养水平的不断提高,澳门金都为青年教师提供科研经费资助。为做好2024年澳门金都青年教师科研经费资助项目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科学道德和科研潜质;
2. 热爱教育事业,积极上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3. 有较高的业务水平、明确科研规划和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
4. 正式入职澳门金都,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
5. 支持对象以青年教师为主,原则上不超过45岁。
二、资助类别与额度
正高不高于20万元,副高不高于15万元,中级及以下不高于10万元。
三、资助数量
资助数量由澳门金都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报情况及澳门金都经费统筹决定,原则上已获得资助教师不再重复申报。
注:入选未来计划及齐鲁青年学者以上人才,按就高原则,依据入选人才项目拨付科研启动经费,不再享受澳门金都青年教师科研经费资助,人才协议另有约定的依照协议执行。对于产出重大标志性科研成果或承担重大科研任务、资助经费不足的青年教师,因科研需要,可向澳门金都提交申请,由澳门金都研究决定。
四、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可以根据科研实际需要,在最高资助限额范围内向澳门金都提交申请(附件1)。
(二)单位审核、评议
申请人将附件1(个人签字)于2024年9月29日前提交澳门金都;澳门金都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评议;党政联席会审议。
(三)澳门金都公示资助结果
五、管理及考核
(一)经费在澳门金都批复限额内实报实销,由经费项目负责人签字,澳门金都统一记账,主要用于开展科研必需的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经费开支须符合山东大学财务报销规定。
(二)资助期限三年,澳门金都在资助项目中期(资助期限过半)及期末组织考核,新引进青年教师期中考核至少完成聘期岗位目标三分之一;期末考核至少完成聘期岗位目标。
(三)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期中考核不合格,澳门金都减少或取消后续资助;期末考核优秀,澳门金都根据实际工作及成果产出情况酌情追加配套。
(四)对资助中有弄虚作假、学术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将按澳门金都及澳门金都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其资助资格。
附件1 山东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申请书
澳门金都
2024年9月24日